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工作制度

(一) 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一、选择课题

1.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教学工作,选择适当的课题。

2.学校科研室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每学期列出部分课题指南,可供教师选择。

二、课题立项

1.本校教职工均有资格向校教务处提出课题申报意向,原则上每学年组织一次课题立项活动。

2.学校教务处根据立项原则确定部分课题为校级课题,在校级课题中推荐部分课题申报市级、省级及国家级课题。

3.立项原则

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

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

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

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根据充分。

4.各立项课题必须填写申报表,交教务处存档保管。

三、过程管理

1.教务处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课题组长要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定期向学校汇报。

(二) 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教务处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由教务处负责鉴定工作。

2.校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教育专著和教育产品,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三) 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1.学校划出一定经费作为立项课题研究费用。教务处监督经费的使用,课题结束或中止时,由课题负责人向教务处书面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上级部门拨发的课题经费归学校统一安排使用。

2.课题经费必须精打细算,专款专用,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教务处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经费使用范围为:

1)购置课题研究必需的书刊资料;

2)调查、测试、文印等费用;

3)课题论证、研讨、鉴定、评审等小型会议费用;

4)调查研究的差旅费;

5)奖励经费。

3.若发现课题组有经费使用不当、研究工作不得力的现象,学校教务处有权停止经费拔发和取消该项课题的权利。

(四) 教育科研学习制度

1.学习形式

1)专题学习。课题主持人在组织召开会议之前,要明确(邀请或指定)主讲人,落实好学习的具体内容。

2)课题研讨。课题主持人在组织召开会议之前,明确研讨的主要内容,并及时通知教务处。

3)专题咨询。课题主持人在组织召开会议之前,针对课题实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前通告教务处,由教务处就实验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并帮助制定解决方案。

4)情况汇报。每月各课题实验小组要对课题实验情况进行汇报。

5)经验交流。各课题组要认真总结课题实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相互进行交流。会议的时间、地点、程序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6)自学。教务处提供资料供教师学习研究。

7)成果展示。及时整理课题实验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向实验教师介绍成果研究的方法、价值及成果研究的过程。

2.学习纪律

1)所有实验教师要准时参加学习,有事有病要及时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2)每月课题实验小组要集体学习至少一次,学习要效率高,有实效,不迟到、不早退。

3)学习期间,所有实验教师要关闭手机,专心倾听别人发言,虚心求教,提高学习效率,人人争先发言,并做好记录。

4)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教科研学习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课题组或实验教师进行表扬。

(五) 学术交流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我校各种教育教学科研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举行讲座、教研组学习、印发学习资料、网络、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活动及进行校内外的交流等形式,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育模式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校每月举行各种讲座。通过讲座进行教育新理念的学习,教育新课程改革的介绍,教科研经验的推广等。

2.教研组学习活动。各教研组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可以是理论学习,也可以讨论学习一些教科研的经验成果等。每次活动做到有计划、定时间,且要认真选定内容、定主讲人、定讨论题。

3.校内交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教科研交流,对我校的课题(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及其它教科研工作进行交流。使大家在交流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有所认识,不断提高。

4.对外交流。与上级教科研部门保持联系,争取教科研工作的指导。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承担活动任务。与兄弟学校经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不定期请有关专家、领导、特教名师来我校举办教科研讲座,进行教育实验工作指导。同时经常走出去或者通过网络,学习其他特教学校的教科研经验,以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向着正规、科学、深入的方向健康发展。

5.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教科研的学习指导和交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我校的教科研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六)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与推广制度

⒈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在学校教务处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⒉凡我校教师申报立项并列入校级以上规划的个人或集体教科研课题,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经课题管理部门验收以后,即可以参加评选。

⒊参加评选的课题研究成果,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和研究组推选的方法,课题成果不限报。

⒋学校领导小组对申报评选的成果应从指导思想、学术价值、研究方法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⒌参加评选的成果、课题应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成果应有独立、创新的见解,符合教育规律,有一定推广价值,资料详实,数据准确。

⒍评选出来的成果,由教务处负责做好存档工作,并编印成果集,在全校推广。

⒎对评选出来的成果按学校有关奖励方法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