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补充招生公告

为积极履行教育职责,稳步扩大办学规模,经请示市教育局同意,2023年秋季学期补充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金台区、高新区(户籍或居住地在金台区、高新区均可)

二、招生年龄及班额设置

学生年龄7—10周岁,计划招生数10人(报满为止)。

三、其它要求

1.有残疾证,智力残疾等级为四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放宽至三级)。

2.无自闭症、多动症等其它多重障碍,无重大疾病(严重的癫痫、心脏病等),能适应学校集体生活。

3.招生录取以学校专业面试评估为准。

4.拟录取学生需家长陪读并进行试读,试读期满经评估后正式入学,建立学籍。

四、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0917—3557028

姜老师:13809171791

王老师:18740371858


宝鸡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9月2日